第二卷 论于樊舆(7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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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太祖为中山守三载,固知太平道之恶也,惜乎中枢不为,乃潜心用事于中山,意后发制人。然,后汉光和年间,灵帝求财愈甚,多更各地职司,以求官钱……太祖为任三年,一朝移为涿郡太守,固失根基。”——《典略》.燕.裴松之注